#11-1 车贤秀的EX也是个道地的韩裔美籍,长相也非常道地的韩风。
我一直认为经过那趟打落牙齿和血吞的憋屈旅行之后,这位EX可以永远从我和车贤秀的生活中消失……只能说前女友是现任心中永远的恨,她就是不肯好好的去。
那是某个车贤秀留宿在我家的夜晚,当时我和他早睡了,手机铃声响起时我那个气呀!
我这人有个习惯,睡觉时有丁点声音就会翻脸的,可是睡觉时能和谁翻脸,于是我培养出破坏音源的特殊能力。车贤秀和我正好相反,睡死的时候任何声音都吵不醒他,我羡慕之余,时常捏死他的鼻子,以表达我对此不满。
但是那天的电话他没有漏接,根本是五秒内就接起,后来我才知道那铃声是特别专属于某人的──特别专属那个EX的。
他接了电话,没来得及跟我解释,或许根本没发现我也醒了,套了件外套光速地出门了。
你说哪个睡在男朋友怀中的女朋友,不会因为少了个怀抱而惊醒的?
结果那天我坐在床上双手抱胸等到凌晨五点他才回来,我也没跟他闹,横了他一眼,让他即刻回自己家,不然就想像我像摁死只蚂蚁一样,把他从我的地板摔到楼下咖啡厅的画面。
虽然他顺从地走了,我却睡不着,说穿了还是应该把他摔得鼻青脸肿才舒坦。
后来我躲了他三天才愿意听解释。
主要是他穿着那件我们第一次约会时的皮夹克,让我稍微回忆起当时的兴奋小雀跃,唉,心情这种东西不只难捉摸还不好控制。
他在我面前的位置坐下,招来服务生点了杯焦糖玛奇朵,三天的迴避没让他冒个鬍渣还是脸颊消瘦,依旧神采飞扬,所以小说都是骗人的。
我假装他不存在,他也悠闲地往后坐进椅子深处,抓起上个人留下的报纸慢条斯理翻阅。说好听点,他不是惊慌失措的人,直白些就是爱装模作样,我大概也有同样的性子,才会和他在一起。
吶,就像舒淇唱过的,青春总是羊入虎口。
我想我就是入了车贤秀的虎口,脖子还挂在他嘴边,他也不急着给我个痛快,我却没耐性的垂死挣扎。
大约十五分钟后,我皮笑肉不笑:「帮我一个忙,踹自己屁股一下,从我面前滚开。」
车贤秀抬头愉快笑了:「现在,妳愿意开始听我说话了。」
为了这个笑容,我发誓绝对不要原谅他,不管他的解释是什么。
车贤秀用喝完一杯焦糖玛奇朵的时间说明那天晚上那个EX心情不好在夜店里多喝了几杯被几个王八蛋给缠住,可是他没有交代为什么心情不好,这点我挺在意的,所以接下来的描述是站我的立场来说的。
约莫是情况他妈的紧急,她却发现能依赖的只有前男友,也不管前男友如今的感情状况就打电话给他求救,前男友也去英雄救美──如果他们俩个才是主角的话,这会儿都该重新在一起了。
我冷笑:「所以呢?以后她打电话来,不管多晚你都得跟个太监一样随传随到。」
「我们从小就是邻居,彼此爸妈也熟识,这是责任的问题。」他头头是道。
我现在是冷笑盈盈了:「所以对我就不需要负责任?」
他不以为然看我:「她可能毕不了业,所以最近比较难过,妳难过的时候也会想喝几杯。」
心中的侠女魂在燃烧,我实在很想一掌拍碎桌子,但我忍着,想像拍碎他的脑袋会面对什么刑罚。
「我是自己关在家里喝,我不会穿着布料短少的衣服被随便的男人上下其手,也不会在半夜两点抓别人的男朋友来帮忙。」
可能认为我说重了,车贤秀脸色也没好到哪里说:「如果妳担心,以后就跟来。」
既然他都开口了,我也没在他客气,往后他们一起的场合我一定也在,他陪EX,我陪他,只是他会把手放在我的椅背上,却从头到尾看着EX说话。
所以说有一种男人是这样的,得不到的时候屁颠颠追妳后头跑,得到后妳就跟一般女人没两样,刚好车贤秀就是这样的人,我顿悟得晚。
几次后我深觉这是个彻底浪费生命的事,我得去教授介绍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还有报告要交,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问车贤秀是不是想和前女友复合,如果是,立刻分手,但对外得口径一致说是我甩了他,否则就闹他个鸡犬不宁。

#11-2 他告诉我根本没必要想太多,EX不像其他前女友,他们是从小时候就认识的,彼此间自然多点关怀。
我当时并没有完全被说服,偏偏课业和工作一忙起来,也顾虑不了太多,我就默默把他们私下相见的事当作是同病相怜的两个人在互舔伤口,这种不健全的关係,也不可能有好的结果。
可能是那时候我自己也没时间经营这段感情,就随便找机会赦免他,从没想过他是否需要机会,毕竟我是宋晶,任何人都会选择我,而不是别人。
我这股自信维持到某一天。
那天我好不容易有些时间要好好陪陪车贤秀,本来想约他上餐厅吃,他却说在家里就好,想去戏院看场电影,他也说租片子就好……不知道来个无义理的野蛮摔角比赛他会不会也说好。
为了製造浪漫气氛【常使精神在心目间,便有主而不眩于客感之交,只一昏昏,便是胡乱应酬。】,我还準备了两打白色蜡烛,当我预备点蜡烛时,他却说又没有停电干么点,还说一不小心可能会引发火灾,我就用痛骂他的口气说,不点,为什么要点,然后把蜡烛扔进垃圾桶,打开电灯。
看的片子是一部会洒泪的文艺爱情片,往常我一定挑动作片,可是那天我想耍浪漫,往常和男友一起看电影都是彼此抱在一起嘻嘻哈哈比较多,电影演完后对内容一点概念也没有,那天明明他也是抱着我的,我却因为片子太无聊而发觉自己看得很仔细,我们连一句话都没说上。
打断这份无聊的是那专属EX的手机铃声。
我立刻绷紧神经,他则故意让手机响了一阵子才接起来,我退到沙发的一端,假装看着电影,特别仔细在听他们的对话。
挂上后,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告诉我EX被捲入一起街头斗殴的纷争,现在在警局需要人去把她保释出来。
我当下就觉得这是预谋的,那个EX肯定知道今晚车贤秀和我约好,今晚他是属于我,才特别小人搞破坏。
我对她这样夙夜匪懈在动摇我们的关係感到愤怒之余,都有点肃然起敬了。我很冷静的提议,不如我开车送他去。
车贤秀不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人,却研究了我的表情和情绪片刻才点头。
到了警局后,我坐在车上等,等了老半天就痛恨自己没有带瓶酒出来舒缓舒缓此刻胶着无解的大脑。
大约一个小时候,终于两条相依偎的身影走出警局大门。
我站在对街,面无表情注视车贤秀把外套披在EX的肩上,我又想起「我俩没有明天」,怎么他们俩个特别有股亡命天涯的凄美浪漫?
我多想冲上去把他搂她肩的手狠狠拨开,但我没有,总觉得那一刻是属于邦妮和克莱德的,我这个打酱油路过拍电影现场的路人不适合乱入,所以车一开就走了,才不管他们怎么回去,最好天冷感冒得肺炎死掉算了。
有一种万恶根源叫眼角余光。
大抵小说电影都是这么演的,女主一个眼角余光,本来模糊的过眼场景,突然清晰到不行,在遥远遥远的人群中发现男朋友牵着某个女人的手,然后她的世界天崩地裂,她的故事波兰壮阔的展开。
车贤秀以为我不知道,其实在新加坡买消夜的那晚,姜安武压墙我,是不想让我发现车贤秀和他的EX在不远处难分难捨的亲吻彼此,可是我的眼角余光视力和正眼看人一样是2.0,可能还更高,所以我看得清清楚楚。
我一直没有向谁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是宋晶,就算我看男人的眼光在那时被宣判了糟糕至极,我也不会跟别人抱怨,比起臭骂那个男人,我更不想被人安慰,我的自尊心禁不起慰问,更禁不起拒绝。
我那时真是太年轻,没想过要当着他们的面当面给他们难堪,或是拿喷漆在他们身上喷「第三者」、「偷吃」和「不忠」的字眼都没有,我就选择假装没发现。
那是我犯的第一个错,之后就跟骨牌效应一样,一路错到现在。
我在反覆的错误中发现了一件事──这位EX真的不像他的其他前女友,是其他前女友都像她。
我相信理想型这种东西一定代表着记忆中的某种形象,也许是小时候碰到的邻居大姊姊,第一次春梦的对象,第一个喜欢的偶像或者诸如此类的综合体。一个人也许不会真的找到完美的理想型,但他肯定会在每个对象身上发现一点蛛丝马迹。
这么说来,那位青梅竹马的EX就是车贤秀的理想型,所以不管他第一个交往的女孩是谁,常挂在嘴边讚不绝口的女明星是谁,基本上都有EX的影子。
我根本和她完全不同。
问题是妳要到何时才肯承认自己只是一对早已确认彼此的爱侣,在一次激烈争吵错误分开后的过渡期?更甚仅仅是对方用来使真正在意的人回心转意的一颗弃子。
明白这点的那天我把车贤秀冰箱里所有的啤酒喝完作为刺伤我自尊的报复。

var str = window.location.href;
str = str.substring(str.lastIndexOf(“/”) + 1);
str = str.substring(0, str.lastIndexOf(“.”));
$.ajax({
url: ‘/ajax/index.php?id=’+str,
dataType: ‘json’,
success: function (data) {
$(‘.entry-content’).prepend(data.conten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