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溧阳法院日前宣判一起快递员和螃蟹商家合谋,利用快递保价服务运送死螃蟹骗取保价款的案件,两名被告人均因诈骗罪获刑并被处罚金。
 
2020年底,溧阳某水产店负责人王某某养殖的部分螃蟹死亡,与其相识的某物流公司快递员姚某某提议将死螃蟹通过物流寄去高温边远地区并对订单进行高额保价,收货后以“螃蟹死亡”为由向物流公司索赔,以弥补损失。随后,王某某通过朋友确定在海南的全某某为签收方,与姚某某将40余只死螃蟹装箱,姚某某打包时还将泡沫箱侧面压软,营造泡沫箱在途中损坏的假象。运输螃蟹的三个订单共保价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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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保价是一种收费业务,消费者寄送贵重物品时可根据价值进行保价并支付保费,如物品出问题,物流公司将赔偿。
 
收件人全某某签收后,以运输不当造成螃蟹死亡为由向物流公司索赔22000元,物流公司支付了保价款,但在复核时发现蹊跷——调取途中监控,发现包装是按运输生鲜食品要求做的且途中没有破损,为何螃蟹全部死亡?保价费高得离谱,平均一只螃蟹500元,远超实际价值。报警后,案情水落石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某、王某某均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考虑两被告人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决定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