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你顺着这一条路一直开,过三个红绿灯,往右转。”
  
  说完之后莫听云就眯着眼抬头看看阴沉的天,叹口气,“什么时候出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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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了吧,这都要七月份了。”宋唐一面回应她的问题,一面在心里算时间,他那幅画,得抓紧时间画完了,这可是大客户要的。
  
  他算好时间,又在心里继续盘算,拿到钱以后怎么花好呢,给莫小云买个礼物吧?
  
  可是买什么好呢?
  
  还没想好要怎么花那一笔还没掉进口袋的报酬,就听见耳边背后莫听云在小声地哼歌:“一路上走走停停,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迈出车站的前一刻,竟有些犹豫,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1]
  
  他听清歌词,一时间忍不住有些走神,听起来,和不久之前的他,多么相似。
  
  那天走出车站,回头看“容城站”那几个字的时候,他也曾有过类似的彷徨在心头涌动。
  
  这座明明是故乡的城市,他回来了,可是,还能找到从前吗?
  
  莫听云告诉他,能的。
  
  她已经开始唱“站在大丸前,细心看看我的路,再下个车站,到天后当然最好”[2]了,当年红极一时的新歌,大街小巷都在放,如今已经成了老古董,她还会唱。
  
  “宋唐,你记不记得,那个时候我们去玩,有人在路边卖唱,唱那个《我们的纪念册》,你给了一块钱,然后只能看我们吃雪糕?”
  
  莫听云说着,坐在车上晃了一下腿,扶着他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去,哈哈哈地笑得好大声。
  
  宋唐头一侧,避开噪声源的同时,差点把车头也歪到一边去,顿时无语又无奈,“……你老实点,这是机动车道,待会儿撞车了咱们一起狗带!”
  
  “不至于不至于。”莫听云吐吐舌头,笑嘻嘻地缩回脖子,老实了下来。
  
  说是老实,其实就是没跟他说话而已,人家一会儿哼哼这首歌,一会儿哼哼那首歌,然后再指指路,自得其乐得很。
  
  宋唐在前头开着车,听见风声将她的歌声送入耳,忍不住翘着嘴角笑起来。
  
  说来说去,还是老家好,看看这里的人,这里的风景,哪一样都这么合他眼缘,这几天他的快活比过去十几年加起来都多。
  
  “哎,快到了!”莫听云突然拍了他一下,示意他看前边的路牌,“从这里上去就到别墅区门口啦。”
  
  穿过小径,越过岗亭,再开了不到十分钟,就到了莫家的小别墅。
  
  很普通的小别墅,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黑色雕花铁门后面跑过来一只史宾格犬,隔着栏杆呜呜叫。
  
  “三月!”
  
  莫听云叫了它一声,它立刻大声哼哼起来。
  
  “三月以前是一个警犬预备役,不过他温柔了,没考上编制,我爸就把它带回来了。”莫听云跳下车,一边去开门,一边跟宋唐介绍道,“它才四岁。”
  
  宋唐有些惊讶,“小家伙以前还有机会当公务员?”
  
  “是啊,羡慕吧?”莫听云笑着接了一句,手一推,门就开了,史宾格犬从里面跑出来,往她身上扑。
  
  又很好奇地看着推车进来的宋唐,这个人它没见过,气息也完全陌生,但看起来小主人和他很熟。
  
  莫听云弯腰揉了一把狗头,冲着屋里叫道:“奶奶!宋唐来啦!”
  
  没一会儿,就听见门口一阵拖着走的脚步声,老太太年纪大了,腿脚不利索,走路有些拖步。
  
  “哎呀,小宋来啦,好久不见,都要认不出来咯。”
  
  宋唐看向说话的人,已经过了这么久,再过两年他就到而立之年了,从前还满头乌发的莫奶奶也已经满头白发,脸上布满皱纹,声音都苍老许多。
  
  但看他的时候,还是很慈祥和蔼的,她甚至还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红烧肘子的,今晚一定要多吃点。”
  
  “哎,好。”他点头应着,连忙上前去扶着老人。
  
  莫听云提着他买的果篮,带着三月跟在他们后面,进门就喊热,要吃冰镇西瓜。
  
  周外婆也在,客厅里放着戏曲节目,闻言应了句:“冰箱有冰镇杨梅,你去拿来喝嘛,西瓜等吃了饭再吃嘛。”
  
  说着看向进来的新面孔,她以前和莫家住得不近,没怎么见过宋唐,只知道是以前莫家的邻居,和莫听云一起长大的。
  
  现在一看,小伙子相貌堂堂,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身书卷气,跟他们家阿云很般配的样子哎……
  
  看人家眼睛一转,笑呵呵地招呼道:“小宋是吧,快坐,从外头回来热不热啊,让阿云给你拿杯冰杨梅吃吃就凉快了。”
  
  “外婆好。”宋唐忙打招呼。
  
  莫听云换了鞋,踢踢踏踏地去厨房找冷饮,出来之后一边把冰杨梅递给宋唐,一边问:“我爷跟外公呢?”
  
  “钓鱼去了,一会儿就回。”莫老太太应道,又招呼宋唐吃荔枝,和他说起闲话来,问他这些年都过得怎么样。
  
  周外婆竖起耳朵,听得可仔细啦,特别是老亲家问到做什么工作呀住哪里啊恋爱没有之类的个人问题时,她的眼睛就会亮一下。
  
  然后宋唐就会特地看向她,认真地说得特别仔细,比如在广南新村的房子,莫老太太都知道的,他还是说得很清楚,因为周外婆不晓得。
  
  倒是莫听云什么都没察觉,只顾着一边喝杨梅汁,一边喂三月吃香蕉,吃完了就捧着它的头揉揉脸。
  
  宋唐对两位老太太说的是,自己平时的收入主要是帮人家画画,开个小店是打发时间的,老太太深信不疑,“哦哦,是画家啊,那很厉害啊,很出名吧?”
  
  “没有没有,只有一点点成绩罢了。”宋唐连忙摆手摇头,语气十分谦虚。
  
  莫听云听见他们的对话,倏地扭头过来看,望着他的目光又多了一点忧虑。
  
  她真的有点担心,他别是在打肿脸充胖子吧,还成绩呢,会不会没钱吃饭哟~
  
  宋唐被她看得心里一哽。
  
  天色渐暗,外出钓鱼的莫老爷子和周外公回来了,提着两条鱼,周外婆凑过去一看,哼了声,“肯定是市场买的,你们去的那条水坑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鱼!”
  
  周外公涨红了脸,干巴巴地辩解:“就不能是我们今天去人家鱼塘钓的吗?!”
  
  周外婆给他一个你说呢的眼神,转身提着鱼就走了。
  
  两位老爷子臊眉耷眼地坐下来喝茶,半天才注意到宋唐。
  
  说了一会儿话,周文秀两口子也回来了,院子里的灯亮起来,家里头登时变得热闹不少,开始张罗着吃晚饭。
  
  “快,阿云别吃水果了,来帮忙端菜。”
  
  “汤碗放中间嘛,今天是虫草花排骨汤,阿云和小宋你们多喝点。”
  
  “不要喝酒了,你们个个都高血压还想喝酒,是想去急诊还是想睡ICU啊?!”
  
  “汪——哼——”
  
  宋唐帮着将莫听云舀好的饭碗放到每个座位上,闻言忍不住笑了一下,这样热闹的情景,他过去十几年很少会在自家里见到,不免有些好奇。
  
  见莫听云看他,就笑着解释道:“我们家人少,没有这么热闹的,很少开火。”
  
  顿了顿,继续道:“不过考古工地那边每天都这么热闹,十几个人一起吃饭,碰上过年过节或者谁生日,大家都会闹得很晚。”
  
  虽然他并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但不可否认,深深浅浅的探方,荒凉的黄土和杂草,皮肤黑黄得如同老农一样的考古队员,草帽防晒衫和解放鞋,占据了他少年时代里除了学业以外的几乎所有时光。
  
  发现重要信息的喜悦,破解不出真相的沮丧,远离亲人的孤独,驻守黄沙荒野的寂寞,他也看过荒凉的月色,猜测过天上到底哪颗星才是祖母和母亲。
  
  “是吗,有机会有一定要去看看!”莫听云好奇的声音传来,问他,“你参与挖掘的墓葬有什么特别的吗?”
  
  “这个啊……”宋唐想了想,“前年到去年,我们发掘了一座完整的隋代家族墓园,是隋代的王韶家族墓地,其中M4号墓的主人是王韶的世孙,他11岁就夭折,在开皇十五年和同样早夭的北周广城公段永的孙女段娘娘冥婚,同一天在祖坟合葬。”[3]
  
  莫听云听得入神,继续问道:“为什么要配冥婚啊?”
  
  “当然是因为联姻。”宋唐应着,分别给大家舀汤,“维护家族利益和影响力,是世家子弟的应有之义,就算是死了,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派上用场。”
  
  多么冷酷的话,莫听云听完抖了一下,“幸好我们家不会有这种事。”
  
  大家听了就笑起来,莫老爷子道:“我们以前,都是包办婚姻的,哪像你们现在,可以自由恋爱,跟男的女的恋爱都没关系。”
  
  “爷爷,你和我奶也是包办婚姻吗?”莫听云好奇地看看爷爷,又看看奶奶。
  
  老爷子点点头,实话实说:“是啊,不过媒婆来说媒之后,我跟你奶奶见过一面的,双方都觉得对方还不错,看得过去,就同意了。”
  
  莫听云大惊,“那岂不是光看脸?”
  
  老太太笑起来,“对啊,见一面就是看看有没有眼缘,至于其他家庭条件啊人品啊,就靠媒婆一张嘴。”
  
  说到这里她又跟莫听云列举了好些个媒婆蓄意隐瞒真相,坏的说成好的,结果坑害了人家女儿的事,莫听云听得啧啧称奇。
  
  之后又问周文秀:“妈,你和我爸是怎么结婚的?”
  
  “当然是他追我,求我跟他谈朋友的啦!”周文秀一挥筷子,神情十分傲娇,“这你也要问?”
  
  莫听云眨眨眼,“我怎么以前听我爸讲,是你追的他?”
  
  周文秀冷笑一声,“他骗你的啊傻女!男人的自尊心很脆弱的嘛,你要懂!”
  
  莫家其余人人:“哈哈哈哈哈。”
  
  宋唐:“……”仿佛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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