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给村里人挣了口气。可是啊,我们又怕你翅膀硬了就飞了。听你刚刚说的,王姐心里还真是舒坦,看来我们没有看错人。”

“我是大家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大家的儿子,要是我不把根扎在村子里,我还真不是个人了,”顿了顿,刘旭继续道,“估摸着过些天我要到县城进些药,到时候王姐你能开车捎我一乘不?”

听到刘旭这话,王艳就笑得合不拢嘴的,还轻轻拍了下刘旭肩膀,道:“我这是拖拉机啊,你叫我开着个拖拉机送你去城里买药?就算你不被人笑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着你。”

“王姐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有信心的了。”

“那准要有信心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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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有说有笑的,两人就进了大洪村。

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每走一段路,刘旭就会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干妈了。

刘旭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想着干妈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是身为干儿子的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乎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

见家门虚掩着,想给干妈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刘旭刚走进去,一条大黄狗就扑向刘旭,前肢就压在刘旭大腿上直叫唤,尾巴还摇个不停。

都说狗通人性,这话一点都不假,就算刘旭离开大半年了,大黄还是记着刘旭,心里十分高兴的刘旭使劲揉了揉大黄的脑袋。

片刻,刘旭往里走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

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

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妈妈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

刘旭是以为干妈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干妈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沟壑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侧面,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他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着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了,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

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了。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下面,又一手横着遮住上面,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

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

“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

“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玉嫂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

“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

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

“吃什么都一样,都是这么的瘦,所以干脆不吃肉了。”

张玉确实有些瘦,尤其是她的杨柳腰。不过她的胸比一般女人都来得大,臀也是如此,是那种老一辈说的会生男孩子的女人。只可惜洞房之夜就死了丈夫,还因为刘旭而一直独身到现在。

想到玉嫂为了自己而独身,刘旭都有些过意不去。

可,刘旭又不想让玉嫂找男人,因为在刘旭心里,玉嫂不仅像她的妈妈,更像是他找对象的模板。

甚至,刘旭都希望玉嫂就是他老婆!

“不是说一直都很瘦就不用吃肉,肉是很有营养的,嫂子你要是不吃些肉,要是身子坏了,以后可怎么办?”

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站起身,刘旭就道:“我去买些肉回来弄汤给嫂子吃。”

“不用了,我已经吃习惯了。”

“我知道你省吃俭用是为了让我在城里过得更好,”说到这,刘旭都有些哽咽了,他就紧紧抱住张玉,道,“从此以后,我都要陪在你身边,像个男人一样照顾着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听到刘旭这类似表白的话,张玉都有些迷失自我了,她就静静站在那儿让刘旭抱着,什么也没说,眼睛却有些湿,心脏更像小鹿般砰砰乱跳着。

这一刻,张玉才发觉刘旭真的长大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

所以呢,对于刘旭留在村里当医生,张玉也就不再反对。毕竟,基本上半年才能见一次刘旭的张玉很孤单,她真的希望刘旭能一直陪着她,就像小时候那样。

就这么拥抱了片刻,让玉嫂烧水的刘旭就出去买肉了。

大洪村每天一大早就会有人开车摩托车卖猪肉,之后剩下的猪肉就会放在大湾,也就是村中心的店铺里卖。不过大湾离刘旭的家有一段距离,来回也要走上二十分钟,所以刘旭就先去找王姐,希望王姐能带他去买猪肉。

刚刚干完农活回来,王艳并没有急着吃饭,而是先洗了个澡。

当刘旭走进时,她正坐在凳子上吹头发。

见刘旭来了,王艳就问道:“啥事?”

“我想去买些猪肉炖汤给玉嫂喝,她在家吃得太节省了,都饿瘦了,”说话的同时,站在一旁的刘旭一直盯着王艳。

王艳结婚已经五年,不过她除了手臂肤色会比城里的女人深一点之外,其他地方倒是保养得像个少女,这让还没有摸过女人的刘旭喉咙非常的干。

刘旭专攻妇科,对女性身体了解得非常透彻,甚至连内部构造都清楚得很,可专研了三年妇科,刘旭只在人体模型上做过手术,根本就没有摸过真正的女人,所以他会如此饥渴也是很正常的。

见王艳什么反应都没有,刘旭就问道:“王姐你有听到我刚说的话吗?”

关掉电风吹,王艳就问道:“你刚说什么了?”

“我要买肉,希望王姐你开车带我去大湾。”

哈哈笑出声,王艳就道:“你这娃子,感情将王姐我当成司机了啊?之前叫我开车捎你去县城,这会儿又让我捎你去大湾买肉。我说旭子啊,我们的感情虽然很好,可也没有好到要当你司机的地步吧?”

“我是想快一点。”

“不行。”

“王姐,你可不是这种人啊,”刘旭依旧盯着那晃来晃去的雪白。

“不是王姐小气,是王姐那拖啦机不够柴油,我刚刚还打电话让顺子稍一桶给我,”顿了顿,王艳笑道,“你这小子还真是够关心玉嫂的,看来你是想将玉嫂养得白白胖胖的啦?”

没等刘旭回答,王艳继续道:“我昨个买了两斤猪肉,弄了汤,还炒了一盘,我跟妮子才吃了一半半,你去把玉嫂叫来,咱们四个一块吃。”

“这怎么好意思?”

“你这娃儿还跟我客气个啥?”王艳哈哈笑了两声,“你小的时候,王姐我还跟你一块在河里洗过澡,你到时候还摸了王姐我的胸,你连这事都敢干,还不敢跟我们母女俩吃顿饭啊?”

王艳说的确实是事实。

那时候刘旭八岁左右,王艳十八岁左右,两人一块去清澈干净的河里游泳洗澡。因为刘旭才八岁,王艳也就不在乎什么男女之别,就光着个身子和刘旭一块洗,还和刘旭一块打水仗。也就是打水仗的时候,刘旭不小心抓到了王艳的胸,还因为她的胸很软很滑,就多抓了好几下。

有一个细节刘旭记得非常清楚,就是他抓的时候,王艳叫得特别好听。

那时候刘旭还不知道原因,可现在他知道了。

想着那事,刘旭还真是有些怀念。

可惜啊,八岁的他什么也不懂,要不然就可以多吃点豆腐了。

一晃,已经过去了十四年,可刘旭真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更发觉随着时间的流逝,王艳长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料,那股泼辣劲更是上升了一个层次。

回过神,刘旭就道:“我去叫玉嫂。”

“其实你应该直接叫她妈,你们两的关系简直比儿子和亲妈还亲!”

“叫嫂子会让她显得更年轻。”

“也不老啊,才三十七岁,看上去就跟三十岁一样,有时候王姐都觉得我比玉嫂来的老了,”叹了口气,王艳继续道,“玉嫂还真命苦,天生没办法干重活,只能干些不费力的事。不过也因为她不能干重活,她的手那个嫩的,啧啧,就跟十八岁小姑娘一样。”

“她确实年轻。”

玉嫂确实比同龄女人显得年轻得多,甚至可以和花季少女相媲美。

当然啦,玉嫂那股成熟气息是花季少女无法比拟的。

总之呢,刘旭一直觉得玉嫂真的很完美,就像江南水乡里那些撑着油纸伞,穿着锦绣旗袍,坐在乌篷船上欣赏细雨靡靡的美人儿。

能和如此完美的女人相处着,刘旭还真觉得自己很幸运,但更幸运的是乡亲们这些年对他们两个都非常好,还凑钱给刘旭交学费。

想着乡亲们的好,刘旭心都有些触动了。

感叹了番,刘旭就去叫玉嫂。

不过当刘旭接近自家时,他却看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在门外头鬼鬼祟祟的。

刘旭一眼就认出了这男人,是村里有名的老无赖,五十多岁了还是个光棍。光棍其实也没什么,可这个老无赖还经常会摸女人的那里,都被一些女人的男人打了好几次。

 

 

 

对于老无赖出现在这,刘旭当然非常不高兴。

 

 

 

“喂!”

 

 

 

见是刘旭,原本还在往里头眺望的老无赖就惊讶道:“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在城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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