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倩看着他认真干活的侧脸,越看越觉得顺眼,这小子要是换一身行头放在大城市,妥妥的大帅哥一枚,而且还是身材健硕、肌肉感十足的帅哥,不知道会吸引多少小姑娘。

“壮子干活又踏实,人长得也不错,倒是个好男人的胚子。”

马玉倩心里想着,涌上一股羞赧。在村子里的人,木匠活大都会一些,陈壮也不例外,拿起锤子和锯子便开了工。

片刻后,马玉倩转身拿着水出来,弯腰给陈壮递水,笑眯眯的说:“壮子,来,喝杯水!我这没一次性杯子,你就凑合用我的吧,别嫌弃我就行。”

陈壮一抬头,便透过马玉倩的衣领,看到了她衣服里面的风光,就连她带的内衣,好像都是那种特别时尚的款式。

只可惜这风景一闪即逝,让陈壮意犹未尽。

他急忙结果马玉倩递来的水杯,笑着说道:“玉倩你可真会说笑,我怎么会嫌弃你呢,你别嫌弃我这个大老粗才是真的。”

“怎么会呢!”马玉倩一脸认真的说:“你一点也不粗,咱村的年轻人就属你最聪明。”

陈壮用马玉倩的杯子喝了一口水,递还给马玉倩的时候,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玉倩,咱俩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啊?”

马玉倩一下子羞红了脸,啐道:“瞎说什么呢……”

陈壮觉得马玉倩红着脸的模样格外可爱,就像是熟透了的苹果,让人恨不得上去咬一口。

马玉倩从小就对陈壮很有好感,不知怎的,她一直觉得陈壮身上就是有股子非常吸引自己的气质。

出去上了好几年学,马玉倩见多了外面的男人,也还是觉得陈壮跟外面那些油嘴滑舌的男人不一样。

他的一切都让自己感觉那么真实,就连他身上那淡淡的汗液味道,都让自己觉得有些晕眩……

陈壮虽然很想跟马玉倩这样的漂亮姑娘调调情,但时间仓促,他也就暂时打消这个念头,专心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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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倩在一旁看着陈壮的汗珠滴滴答答掉在地上,便下意识的掏出自己的手帕,亲手替他把汗珠擦去。

 

眼看陈壮的汗都要连成线了,马玉倩连忙又掏出手绢,去帮陈壮擦去脸上的汗。

嫩滑的手指划过脸颊,让陈壮感觉十分受用,虽然隔着一层布,但是那种触感还是很美妙。

弄好床之后,陈壮长出一口气,道:“玉倩,床修好了,你先用着,有问题我再来给你弄,不过我还得进山打猎,得先走了。”

马玉倩急忙说道:“壮子,为了感谢你,改天我请你去市里吃大餐吧!”

“啊?”陈壮笑着摆了摆手,说:“客气啥呀玉倩,我一辈子也没去过几次市里,跑起来还挺麻烦的。”

“那怕啥呀!”马玉倩说:“我爹正好过两天要去市里办事儿,咱俩跟他车去、跟他车回就是。”

“啥?你爹?”陈壮一听,更是吓的连连拒绝。

好家伙,坐马来财的车,跟马玉倩去市里吃饭?那还不被马来财那个老狗日的打断腿啊!

想到这儿,陈壮急忙说道:“最近事情多,以后再说吧,我该进山了,先走啦!”

说完,陈壮急忙逃一般的离开。

陈壮拿了三连弩,穿上了长衣长裤,用老爹留下的军用水壶灌了一壶凉水,便一个人进山了。

河畔村就在大山脚下,往前几辈,村里人都是猎户,一年到头吃的用的,几乎全靠进山打猎,然后再拿出去卖钱,最近这些年经济发展的不错,猎户慢慢也都转行了,毕竟进山讨饭吃不容易,经常还有生命危险。

陈壮他爹原本是村里最后一个猎户,小的时候他爹还教了他不少打猎的本事,经常跟着他爹进山,但是他爹死后,陈壮就很少进山了。

进山之后,陈壮按照记忆,找到了老爹当年进山的一条捷径。

陈壮他爹当年自己走出过一条非常隐蔽的狩猎路线,这条路可以最快到达一处猎物最多的山谷,而且沿途无人走过,非常容易抓到山鸡野兔,如果往深了走,还有野猪和黑瞎子。

山鸡野兔什么的倒还好,野猪和黑瞎子就有些危险了,搞不好会弄出人命,所以陈壮这次也很谨慎,决定猎个三五只山鸡野兔,也就差不多可以回来了。

沿着老爹的狩猎路线走了半个多小时,参天的大树就已经把太阳完全遮蔽了,陈壮把脚步声压得很低,老爹亲手打造改良的那把三连弩也已经搭上弦并且放入了弩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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